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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黃安條款" 返台就醫惹議 旅外健保擬修法2017-11-27三立新聞 [打印本頁]

作者: sotonpo    時間: 2017-11-27 05:21 PM     標題: "黃安條款" 返台就醫惹議 旅外健保擬修法2017-11-27三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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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安條款" 返台就醫惹議 旅外健保擬修法2017-11-27三立新聞
我舉雙手贊成 歡迎大家響應^^
大家可以去網路投票響應^^
長期居住美國 日本 也應該如此^^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_nZKuqYsNQ

作者: 風水火    時間: 2017-11-27 05:38 PM

那些不把自己的國家當自己的人
被踢掉是剛好而已吧
不管那個國家都不需要
作者: sotonpo    時間: 2017-11-27 05:45 PM

本帖最後由 sotonpo 於 2017-11-27 05:48 PM 編輯

長期居住美國 日本 也應該如此^^









































































































































































































































































































































































































































































































































































































































































































































作者: 哭笑不得    時間: 2017-11-27 06:21 PM

不予置評
不予置評
太爛了

作者: maxf1    時間: 2017-11-27 06:22 PM

本來就該修法了 台灣政府永遠都是慢人一步
作者: winter070    時間: 2017-11-27 06:55 PM

我也贊成!不在這裡繳稅消費貢獻!等到需要的時候,再回來消耗全國的資源!

並不可取!
作者: milkmilk1102    時間: 2017-11-27 07:10 PM

有點法學常識的人都知道
這條例根本是在浪費時間毫無意義
根本不可能成立
如果國民素質可以高一點
這種愚蠢提案就可以少一點
作者: a850057    時間: 2017-11-27 07:20 PM

趕快修法,只要離開台灣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多少天不在台灣就終止健保.沒有祖國還浪費祖國資源.
作者: taisgigi    時間: 2017-11-27 07:20 PM

題外話:3F一長串的空白是只有我這樣嗎?
其實黃安也不是什麼重要的人還管他什麼黃安調款
重點就只是在於繳多少錢有多少保障
管他待多久待哪國
當然本國人跟外國人一定是要區分的
作者: 型藍    時間: 2017-11-27 07:34 PM

當然要這樣啊 連那些在美國或是其他國家的都該如此
作者: hu_anthony    時間: 2017-11-27 08:13 PM

應該不敢修吧  這些立委豬公 不知道有多少的家人都在國外吃香喝辣的
作者: chang19801211    時間: 2017-11-27 08:51 PM

不可能成立的 多少綠營人士都有美國或日本雙重國籍 怎麼可能訂這種法來害自己
作者: Doupont    時間: 2017-11-27 08:57 PM

怎麼休!!立委沒膽
會跑掉很多僑胞的票
但斷黃X這種人應該開除國籍較省事吧
作者: 悲衰的羅生門    時間: 2017-11-27 08:57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nipple1002    時間: 2017-11-27 09:09 PM

這種的真的可以踢掉,然後如果是留學的其實可以另外弄一個方案,例如:暫時保留健保,直到留學完,但是畢業後沒回來,就可以踢掉
作者: andysonic    時間: 2017-11-27 09:14 PM

早就該修了!健保是給〝人〞用的,那些不是吃米長大的不適用啦!
作者: shiangyl    時間: 2017-11-27 09:15 PM

不只旅外人士吧
那些來台留學的是不是也該改變下制度
不然健保整天喊窮 對外人倒是很大方
作者: hsiang_lin    時間: 2017-11-27 09:19 PM

長期在國外就是不能享有這樣待遇

作者: dragon0438    時間: 2017-11-27 09:33 PM

不敢修

總統家族都在美國
作者: 風中微塵    時間: 2017-11-27 09:33 PM

若能通過也可減少健保黑洞.
雖知因某些因素要完全過有其困難性但還是抱持企盼態度.
對於根本等於定居國外的人而言
卻享用全民健保本就是怪異無倫之事.
既然居住外地就理應加入該地保險制度.
嫌外國保險貴?
是你自己選擇移民或長期居留的沒人強迫你.
在外住的舒服.
生起病來才想到回來享用便宜又高質量的醫療.然後全民買單
焉有是理

作者: afei0001    時間: 2017-11-27 09:57 PM

等修法通過再來高興還不遲,現在還在忙一例一休趕上路哪有空管
這些有錢人到處卡油。該做的事還要人民連署真是有夠無言。
作者: bukk2007921    時間: 2017-11-27 10:18 PM

旅外健保真的要好好改進
免得健保局大虧錢
作者: LG0824    時間: 2017-11-27 10:25 PM

如果有正常繳稅及繳健保費,返台就醫沒話說,
如果是停繳的,那就不行,本來就該如此才公平.
作者: guns2    時間: 2017-11-27 10:45 PM

重點不是他的政治傾向, 而是
1, 他還有沒有中華民國國籍?!
2, 他還有沒有在繳健保費?!
如果以上兩者皆為是, 那有什麼理由訂定什麼「黃安條款」?! 因為他的政治傾向嗎?! 還是因為他住在大陸?!
如果是因為政治傾向, 那蔡陰魂政府有什麼資格宣稱自己是「民主」?! "獨"就是公民, "統"就不是?!
如果是因為他住在大陸, 那住在大陸的多了去, 這些人都符合「黃安條款」的限制?! 住在美國、日本、其它國家的適不適用?! 為什麼?!

總之又是一個無聊至極的提案, 反正「順我者生, 逆我者亡」, 什麼「民主」? 都是狗屁!!!! 是這個意思對吧?!

作者: zogol    時間: 2017-11-27 11:02 PM

不可能的,藍綠都有大咖拿雙重的,怎麼可能這樣處理。
作者: powermodule    時間: 2017-11-28 01:41 AM

本帖最後由 powermodule 於 2017-11-28 01:43 AM 編輯

想著針對黃安先生是不好的.

應該探討的是..

1.雙重國籍的問題,看是法律是要改成只有"單純"中華民國國籍才可享用.
還是達到一定條件才可以符合.

這是說,你有種就是只有中華民國國籍的才能隨便你浪費健保.
或者設定幾個友好國國家才可以.
又或者你多繳點,就放你一馬之類的.

但!天朝威勢甚大,就不知道有沒有種去改變早該做的事

2.健保上的不合理=有需要才繳.
那按時繳的=白癡???
覺得應該有些改變.
例如:可以累積沒消耗的(有繳沒花到的)可以升等.或者折扣任何稅.
(還可以借出來用)

這是避免有些人很浪費,有些人很省,要讓有"付出"的人.
能夠獲得一點"補償"

其他:不養官員的年終或者三節慰問,那該是政府的問題,不是嗎?

3.正義的認定,有時候,會救濟一些付不起的人,這時候還是得救!
(只希望別救到不該救的壞人=反正不會變好人.算了吧)
這需要有智慧的人去判定...

僅看法...

作者: caacss19    時間: 2017-11-28 01:52 AM

風水火 發表於 2017-11-27 05:38 PM
那些不把自己的國家當自己的人
被踢掉是剛好而已吧
不管那個國家都不需要 ...

那民進黨的不就都該踢了?
賴清德更該踢呢!!

作者: aasbaaae    時間: 2017-11-28 02:28 AM

本帖最後由 aasbaaae 於 2017-11-28 02:28 AM 編輯

以黃安的繳費情形

不希望看到他能享有健保權利

那應該要立即廢除健保制度全面恢復自費才對吧?

這樣黃安這種按規定繳費的跟有需要才繳費的蹭健保奇葩就都不能看健保了阿

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macgyver0227    時間: 2017-11-28 05:32 AM

要搞這不如改單一國籍制
我猜民進黨不敢
多少美國人喊台獨喊的響震天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17-11-28 05:55 AM

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17-11-28 05:56 AM 編輯
悲衰的羅生門 發表於 2017-11-27 08:57 PM
離開台灣超過10天沒回來就應該取消健保 離開28天取消國籍

依照悲衰的羅生門 說法運動員,出國比賽,為國爭光回國後...健保沒了?!

甚至連國籍都取消了?!

作者: carlosfathma    時間: 2017-11-28 07:45 AM

風水火 發表於 2017-11-27 05:38 PM
那些不把自己的國家當自己的人
被踢掉是剛好而已吧
不管那個國家都不需要 ...

說得好!
那....民進黨要推翻中華民國,請問有沒有把國家當自己的人?

又應該怎麼樣?請很公正地說上一說!
作者: tailent    時間: 2017-11-28 08:11 AM

”長年旅居國外,退保期間過長者”,這中間的逗號代表的是且還是或?
修法也講得清楚一點,每次都修這種模淩兩可的文字...
作者: a6811252000    時間: 2017-11-28 08:55 AM

對國家造成傷害的人就應該撤下他健保 在國外賺錢不繳稅還批評台灣不是國家 像這種危害國家主權的人就該給懲罰 健保不給用很正常
作者: s31039    時間: 2017-11-28 10:25 AM

擬擬擬,會這樣說就是不會修,不然就要等到選舉前再提出來騙騙票啊
作者: tn904757    時間: 2017-11-28 10:47 AM

記住台灣是全民健保
不是全球健保
在國外付少少的健保費 看病就回台灣
你覺得這樣對台灣人公平嗎?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7-11-28 11:38 AM

我個人覺得這種事情早就該做了,要不然按時繳錢的是笨蛋嗎?
作者: spingchen    時間: 2017-11-28 11:42 AM

長期沒有生活在台灣,沒有在台繳過稅,工作過,除了外派外,那些長期生活在國外,生病才回台治療的人,我支持取消他們的健保
作者: wange88    時間: 2017-11-28 11:46 AM

黃安只是比較顯眼吧.旅居國外的為何不公布有哪些人使用健保呢
作者: elvis1106    時間: 2017-11-28 01:13 PM

說實在得花錢保障一堆外國人真的莫名奇妙
作者: clark00    時間: 2017-11-28 01:44 PM

改一改吧
對大家都好
支持
作者: ctp0836449    時間: 2017-11-28 02:52 PM

這個法律漏洞不知道當初立法時
為那些人開的?
作者: daretest    時間: 2017-11-28 03:18 PM

悲衰的羅生門 發表於 2017-11-27 08:57 PM
離開台灣超過10天沒回來就應該取消健保 離開28天取消國籍

也不是這樣說啦
有些留學生 工作者 因為必須長期待在國外
所以修法我贊成  但是這些人必須也要考慮進去
不然  其實在國外沒健保 且留學生社會地位低
萬一身體出狀況 或是車禍  還是需要回台灣就醫
如果隨意就斷健保  等於是斷這些無辜的人的路
作者: z40655783    時間: 2017-11-28 03:27 PM

黃安這種人如果放在以前絕對是牆頭草類型的漢奸,在漢奸中也是最不被人看重的那種,哪邊得勢就靠向哪,而且還毫無愧疚,這種人下場通常都是晚年不保,看黃安應該也快插不多了
作者: MS1174671    時間: 2017-11-28 03:28 PM

立委都是為自己利益去立法的.怎可能修法.他家親朋好友助國外怎辦?
作者: blueapostle    時間: 2017-11-28 03:34 PM

板大我恨你
我正在吃飯~
看到你放一坨屎的照片上來
我恨你
作者: catcake123    時間: 2017-11-28 03:43 PM

對台灣藝人不友善,然怪會惹人厭,製造話題人物.

作者: j556695123    時間: 2017-11-28 04:04 PM

早就該修了
現在才修還真的有點晚...
作者: joe36547    時間: 2017-11-28 04:06 PM

我個人覺得應該加重這些旅居海外的保費,不然平常不繳健保,需要才來請求,太不合理了。
作者: julian320    時間: 2017-11-28 04:07 PM

踢掉很多人,不知道健保會不會比較便宜一些~
作者: chotadeo    時間: 2017-11-28 04:10 PM

其實不針對個人
本就應該排除長期在海外的
讓這些有病才回來復保
沒事在國外交稅的
我們這些每月按時交錢
又不常用健保的不就是呆子嗎
作者: jniutqoii    時間: 2017-11-28 04:14 PM

昨日像那東流水 離我遠去不可留
我只記得他唱過這歌 其它 NO
所以 對他沒意見
只是 為什麼總有海外的台胞還什麼的 要看病時才回來
當然我知道 便宜咩
但 如果是我 這臉拉不下
感覺有需要再當回台灣人 有點~~~~~無言了
作者: qiuyin0410    時間: 2017-11-28 04:17 PM

只能說敢得好,這種健保黃牛,鑽漏洞,應該讓他們自己去負擔醫療費
作者: frank16489    時間: 2017-11-28 04: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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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lliam607    時間: 2017-11-28 04:36 PM

既然是黃安條款
我想就是可以特別針對他使用
這種會在大陸內叫囂的那種人
給台灣負面形象的人專用
作者: huduke001    時間: 2017-11-28 04:57 PM

我是認為應該有一個層級上的差距啦,一直住在台灣並按時繳交健保費的沒有問題,旅居國外的,如果說停保後復繳,例如說復繳時間必須超過六個月以上才能享有健保的保障,六個月至兩年內則是享有健保規定之半額支付保障,復保超過兩年才享有等同於全額國民健保的保障,還可以規定說旅居國外者雖然有定期繳交最低保額,但若不是按照所得納保則只能享有健保半額的保障,這樣也許還是會有人鑽漏洞,但從整體來說還是可以起到保障誠實納保者的權益,降低旅外取巧者的資源消耗,至於黃安、你不丟人也幫自己的家人想想吧?你老婆、你兒子在大陸可吃不開,待在台灣為了你這個老爸丟人,不說了、惡人自有惡人磨,出來混總要還,好自為之吧。
作者: chang19801211    時間: 2017-11-28 04:59 PM

那些成天想推翻中華民國建立台灣國的也該取消健保 就跟領18%罵18%的道理一樣 都不愛中華民國了 憑什麼可以使用健保
作者: ddt47    時間: 2017-11-28 05:06 PM

z40655783 發表於 2017-11-28 03:27 PM
黃安這種人如果放在以前絕對是牆頭草類型的漢奸,在漢奸中也是最不被人看重的那種,哪邊得勢就靠向哪,而且 ...

漢奸?那綠營的不就整黨都漢奸了,一天到晚想當日本人。
作者: stanleychien    時間: 2017-11-28 06:06 PM

我也贊成離開台灣半年以上暫停健保且旅居國外者也必須每月繳交健保費才能享有健保的保障。
作者: 黑黑吧    時間: 2017-11-28 06:34 PM

我覺得這條款不錯啊  像這種人  不要也罷
作者: f12008dc    時間: 2017-11-28 07:27 PM

美國的醫療很貴 回來台灣看醫生動手術來回的花費 比在美國便宜
作者: a22337261    時間: 2017-11-28 08:13 PM

黃安實在太討人厭了為了自己的利益
拿著中國的旗幟傷害周子瑜沒政治立場的藝人
修法會傷害到一部分人的權益
卻也防止像黃安這種人的存在


作者: yih456    時間: 2017-11-28 08:47 PM

早就該修法了,感覺有些慢~~
作者: 悲衰的羅生門    時間: 2017-11-28 09: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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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悲衰的羅生門    時間: 2017-11-28 09: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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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17-11-28 09:48 PM

悲衰的羅生門 發表於 2017-11-28 09:44 PM
台灣人不需要出去 愛台灣就留在台灣

外交官都不用外派了

謝長廷、謝志偉都喪失國籍了嗎?
作者: 悲衰的羅生門    時間: 2017-11-28 09: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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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17-11-28 10:01 PM

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17-11-28 10:01 PM 編輯
悲衰的羅生門 發表於 2017-11-28 09:56 PM
根本就不用派出去 台灣這麼好為什麼還要出去 全世界都來台灣學習

台灣不需要外交官

運動員不用出國比賽

學生不得出國留學

商人不得與外國做生意

總統與官員不得出訪

鎖國就是悲衰的羅生門 的想法....
作者: 悲衰的羅生門    時間: 2017-11-28 10:04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17-11-28 10:10 PM

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17-11-28 10:11 PM 編輯
悲衰的羅生門 發表於 2017-11-28 10:04 PM
這能叫鎖國嗎?這叫愛台灣 愛台灣就要付出

悲衰的羅生門 的論調只能給87分不能再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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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sehwu    時間: 2017-11-28 10:16 PM

不應只針對某些人,應對所有這樣情形的人一律拒絕,否則,又是政府的劫貧濟富。
作者: enjoy2001    時間: 2017-11-28 10:17 PM

milkmilk1102 發表於 2017-11-27 07:10 PM
有點法學常識的人都知道
這條例根本是在浪費時間毫無意義
根本不可能成立

有點法學常識的人都知道,現在的司法院長依法不能再擔任大法官,但DPP仗立院人多,還不是通過了!有點法學常識的人都知道,台灣有恐龍法官,恐龍判決(還不少呢),根本不應該存在! 如果國民素質可以高一點,很多不食人間煙火的回覆也可以少一點

作者: c_jacob    時間: 2017-11-28 10:17 PM

其實只要沒有在台灣繳一定額度以上的稅金, 都不應該享有健保.
作者: 小終大    時間: 2017-11-28 10:41 PM

我覺得應該去修一修比較好啦,不修的話對住在台灣的人民們不公平。(在此我不表達我的政治立場)
作者: 謎者    時間: 2017-11-28 10:42 PM

台灣的健保只應該支付本國人、居住在台灣、且在台灣繳納健保、稅金的,
對於吃裡扒外的渣,肯定要排除在外阿~
作者: sodue1027    時間: 2017-11-28 10:49 PM

完全就是那副吃裡扒外的嘴臉在討人厭,台灣那麼多人也是一樣的做法怎麼都沒人想去針對?
還不就是他太白目,搞得大家針對他,俗話講的話就這是標準的對人不對事!!
妳要是低調客氣一點。要賺錢沒關係不要用這種抹黑自己生長地方的做法,只為拍對岸的馬屁,那樣也不會被討厭成這樣
作者: cp7733    時間: 2017-11-28 10:54 PM

那些政治人物的家人
應該也要做到才行
富家子女之類的
通通不能享用特權
作者: 友善的尾巴    時間: 2017-11-28 11:04 PM

沒理由我繳費,卻由沒繳費用的別人來享用資源吧!!
尤其是那些不是或沒有中華民國國籍的...
還有長年住在國外,還倒戈不認同自己國家的人..想都別想!!
那些立委腦袋又不知在想啥了!!
作者: yushi780614    時間: 2017-11-29 01:00 AM

chang19801211 發表於 2017-11-27 08:51 PM
不可能成立的 多少綠營人士都有美國或日本雙重國籍 怎麼可能訂這種法來害自己 ...

日本是單一國籍國家,拿了日本國籍,就不能拿其他國家的國籍
作者: okfd    時間: 2017-11-29 01:03 AM

應該是長期不繳
健保費的人
回來就醫要繳
作者: ddrqooqoo    時間: 2017-11-29 02:10 AM

感謝分享!!!

健保是民脂民膏  不應該被這樣來占用...

立法委員領錢要幹事  趕快提議吧!!!
作者: phtn    時間: 2017-11-29 04:08 AM

其實也未必要把他們踢出健保,但他們的保費要交的比較多才行
作者: z40655783    時間: 2017-11-29 06:29 AM

ddt47 發表於 2017-11-28 05:06 PM
漢奸?那綠營的不就整黨都漢奸了,一天到晚想當日本人。

漢奸也是有分別的,這種漢奸是每種人都不要的那種,哪邊得勢就靠哪邊,有誰會想要阿,我不否認所謂的漢奸幾乎沒人喜歡,可是撇開個人感情不說,一個只會靠背叛別人來得利,有誰會放心用他,至於你說的整天想當日本人....如果真的被逼只能當其中一國人的話,我寧願當日本人也不想當中國人,當然可以的話,我還是想安心地當我自己的台灣人就好
作者: studytheworld    時間: 2017-11-29 08:30 AM

z40655783 發表於 2017-11-29 06:29 AM
漢奸也是有分別的,這種漢奸是每種人都不要的那種,哪邊得勢就靠哪邊,有誰會想要阿,我不否認所謂的漢奸 ...

台灣人又不是漢人而是越族的後代
現在的中國人是蒙古人跟女真人的後代

就算真的很想很想當漢奸,也沒得當啊!

在台中國人反叛台灣人這只是剛好而已,他們本來就不是台灣人


作者: spinoza    時間: 2017-11-29 11:33 AM

都在大陸那邊爽爽的賺,然後稅也是繳那邊,只有健保費繳台灣這邊,真的是有夠過份,希望這條文一定要過啊...
作者: waser    時間: 2017-11-29 11:44 AM

為了一個人修法也是蠻厲害的

誰叫黃安太有名
作者: demon3412    時間: 2017-11-29 12:12 PM

很多長官的家眷都在海外阿,
黃安條款而已,
不會約束到其他人。
作者: ishiya    時間: 2017-11-29 12:20 PM

請「祖國」接納他,讓他在「祖國」的庇護家安養天年就好了啊
何必呢~~
作者: ji3cl3gj9401    時間: 2017-11-29 12:25 PM

應該重審一下加入健保的資格吧?
加入健保是人民的權利
繳稅是人民的義務
有繳稅有繳健保費那他就有權利享受健保
沒繳稅只繳了健保費根本不算我國人民憑什麼使用大眾資源?

另外不把台灣當家的國籍也可以踢掉了
反正他在對岸不是好棒棒嗎?
讓對岸政府幫他花八十萬啊~
作者: tgfm18yayawu777    時間: 2017-11-29 12:51 PM

俺也認為健保應該加一條

未繳納健保費或未在中華民國境內繳稅之人健保不于給付
作者: cs9440448    時間: 2017-11-29 01:05 PM

使用者付費阿 如果有繳健保費 用健保也是合請合理的
不過賣國賊被取消繳費及使用的權利亦然
作者: leon599500    時間: 2017-11-29 01:23 PM

既然已經是大陸人,就應該在大陸醫,回來是討打的嗎?
作者: satsat    時間: 2017-11-29 01:53 PM

贊成,這種旅居國外,沒納稅,只有生病才回國享受便宜醫療資源的
應該剔除,平常沒繳健保,回台灣補繳一下就有好服務
趕快剔除才對
作者: 練功    時間: 2017-11-29 02:05 PM

黃安哭哭囉............
只是話說回來
這種條款冥進黨應該沒膽過
人家現在是資進黨
以服務權貴為己任
置弱式人民於度外
作者: alex_shudo    時間: 2017-11-29 02:11 PM

這種時候還在分藍綠???
他是中華民國的敵人耶
他幹嘛不敢認祖歸宗,一直還要回來這個他否認的地方享用健保
說到底不就是害怕他口中的祖國醫療
作者: a8873151    時間: 2017-11-29 02: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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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l0329    時間: 2017-11-29 06:08 PM

簡單啦,旅外多久就繳多久,待十年就補十年保費啊!這才公平
作者: z40655783    時間: 2017-11-29 06:36 PM

studytheworld 發表於 2017-11-29 08:30 AM
台灣人又不是漢人而是越族的後代
現在的中國人是蒙古人跟女真人的後代

請不要計較漢奸的原本意思,反正就是那種背叛自己國家的人,只是漢奸這名詞大家比較熟悉,所以拿來用而已
作者: kix29936859    時間: 2017-11-29 07:59 PM

早一點修就好了 也希望下一次 天在收他時 用不了健保
作者: 三十隻小豬    時間: 2017-11-29 08:34 PM

根本的辦法還是要改變國籍法有關雙重國籍及效法滯外國人的查稅。
作者: 悲衰的羅生門    時間: 2017-11-29 08: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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